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第一批《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目录》所列商品不再实施出口自动许可
出处:中国棉花协会 2005年06月30日
6月27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2005年第44号公告,第一批《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目录》所列商品不再实施出口自动许可。
该公告指出,商务部于6月19日公布了《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暂行)》。根据该办法第二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自2005年7月1日起,第一批《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目录》所列商品不再实施出口自动许可。凡2005年7月1日后向海关申报出口列入《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目录》的至美国、欧盟(25个成员国)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纺织品,海关不再验核《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