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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纺织品首月出口税收突破2亿元

出处:国际商报    2005年02月16日

  自2005年1月1日起,全球纺织品配额取消,我国对外衣、裙子等六大类出口纺织品148个服装税号采取从量计征出口关税,首月出口税收突破2亿元人民币。   
  据海关统计,2005年1月广东纺织服装出口10亿美元,同比增长29.6%。其中,一般贸易出口5.4亿美元,增长51.6%,占总出口额的54.3%;加工贸易出口4.4亿美元,增长27.6%,占总出口额的43.5%。一般贸易出口增幅和出口金额均超过了加工贸易。   
  受春节因素的影响,一方面,去年1月出口基数较少,使今年出口增速较快;另一方面,去年秋交会所签定单赶在春节前出口也使今年1月出口金额增加。   
  出口关税的开征并没有对企业出口造成明显影响。与上年度相似,各类型企业出口除国有企业出口下降外,其余企业出口仍保持较快增长。1月份国有企业出口2.6亿美元,同比下降4.3%;外商投资企业出口4亿美元,增长31.9%;私营企业出口2.7亿美元,增长95.3%;集体企业出口0.6亿美元,增长16.2%。   
  据1月份的数据显示,虽然开征出口关税的148个税号所涉及的纺织服装出口金额占所有纺织服装出口金额的83.5%,但其所征关税只占出口纺织服装总成本的1.7%,关税成本远低于部分企业原用于购买配额的成本。据企业反映,部分纺织服装开征关税对其影响不大。   
  基于国际分工不同的缘故,国内部分企业纺织服装出口采取OPA(外地加工措施)的方式,特别是规模较大的外资企业。采取OPA方式生产的中国企业,一般是按照原产地规则的要求,把产品的大部分工序在境内完成,而将原产地规则要求的部分工序移到境外进行,成品的原产地是境外国家或地区。   
  有数据显示,1月份广东纺织服装加工贸易出口4.4亿美元,占总出口额的43.5%,相当部分加工贸易企业都采用了OPA方式出口,部分企业OPA出口额更高达90%以上。因此,配额取消和对OPA产品的多次征税将会导致一些加工贸易企业考虑将定单转由国内工厂完成。   
  同时,对政策的不确定性和反倾销措施的担心使企业在接受定单时束手束脚。由于配额取消和此次开征出口关税实际税负较低,企业定单依然充裕,纺织服装出口的势头仍然迅猛,大多企业普遍预期国家将会进一步通过提高出口关税和商检费或是实行其他主动措施作限制。同时,国内整个纺织服装行业出口量的大幅增加也令企业越来越担心突然引致的美国和欧盟等国的反倾销,双重因素的影响使企业在接受定单时左右为难、顾虑颇多。   
  为了保证纺织服装出口的通关效率,今年1月1日起各级海关纷纷采取优先服务和专门服务等多项措施保障纺织服装出口通关速度,如广州海关为此还专门制订了《出口应税纺织品服装通关指引》。但由于政策实施初期,各项措施配套仍在磨合,对纺织服装出口的管理仍存不足。   
  据海关总署广州价格信息办公室的消息,1月份,全国纺织服装出口37.36亿美元,同比增长13.93%,出口税收突破2亿元人民币。其中,泛珠三角地区出口服装海关税收占全国半壁江山。泛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三大经济区域海关出口值与出口量占全国九成以上。长三角海关出口值为18.23亿美元,占全国出口值48.91%;泛珠三角地区海关出口值为12.48亿美元,占33.5%。上海关区1月份出口服装税收稳居龙头,为0.62亿元,占全国出口服装税收的26%以上。泛珠三角区海关1月份出口服装税收1.29亿元,比长三角税收0.77亿元多了67%以上,占全国出口服装税收接近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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