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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外贸司:浪费纺织品配额将被严惩

出处:商务部    2006年05月30日
    针对纺织品配额浪费严重的现状,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表示将加大处罚力度,对浪费比例超过10%的企业实施等比例、双倍或者全部扣减。
    外贸司负责人表示,商务部将对现行《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中有关浪费数量的处罚规定进行修改和完善。
    凡浪费许可数量超过10%的企业,都将在下一年度分配中受到扣减许可数量的处罚,其扣减幅度将根据企业全年浪费率进行等比例、双倍或全部扣减。有关具体规定将在调整后的《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中公布。商务部希望获得数量的企业用足用好现有许可数量,对使用不完的数量按规定上交,以避免造成浪费,影响明年的分配数量。
    根据2005年签署的中欧、中美纺织品协议,2008年前我国相关纺织品的出口年增幅被限定在8%-12.5%和10%-17%之间。商务部随后出台相应管理办法,将协议量的70%按照企业出口业绩进行分配,另30%分两次公开向市场招标。
    但由于配额零散、囤积居奇等原因,激烈的配额竞标过后,却是大量的浪费,部分企业的浪费率甚至超过了20%。配额使用率不高,也使得今年我国输欧输美纺织品的速度明显减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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