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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关于加快我省纺织工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

出处:河南省政府    2007年08月14日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十一五”纺织工业发展规划》(豫政〔2006〕39号),促进我省纺织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加快我省纺织工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十一五”发展规划实施情况
  近两年,全省纺织行业以建设优质棉纱生产基地,扩大服装、产业用纺织品规模,集约发展化纤、织造和纺机3大行业为重点,加快项目建设,纺织工业总量和效益不断攀升,在全国同行业的位次进一步前移。
  (一)行业总体运行情况
  2006年,全省规模以上纺织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189.5亿元,比2004年增长67.8%,年均增长29.6%。实现销售收入692.2亿元,比2004年增长88.1%,年均增长37.1%,高于规划年均增速16个百分点,超过河北、湖北省,由全国第9位提升到第7位。实现利税71.2亿元、利润41.5亿元,比2004年分别增长1.8倍和2.8倍,均居全国第6位。亏损企业78户,比2004年减少177户,亏损面由2004年的14.26%降至8.32%。(二)产品结构变化情况2006年,全省纺织、服装、化纤行业销售收入占纺织工业的比重分别为74.4%、9.5%和16.1%;与2004年相比,初级产品纺织业比重降低了1.3个百分点,终端产品服装业的比重增加了2.2个百分点。
  1.棉纺织行业。2006年,全省拥有纺锭1150万锭(含气流纺)、织机6.8万台,生产棉纱188.4万吨、布18.8亿米,棉纱和布产量分别比2004年增长77.1%和22.1%,居全国第3位和第8位。精梳纱、无结纱和无梭布比重分别达10.2%、38%、18.1%,比2004年高出3个、3.7个和6.7个百分点。
  2.服装行业。2006年,全省服装产量2.1亿件,比2004年增长59.1%,由全国第13位升至第11位。按销售收入计,2005-2006年,服装工业增速分别为49.2%和67.7%,高出纺织业21.2个和29.4个百分点。
  3.化纤行业。2006年,全省化纤产量44.9万吨,比2004年增长9.5%,连续3年居全国第7位。
  (三)投资和项目建设情况
  1.投资规模。2006年,全省纺织工业完成投资124亿元,仅次于山东、江苏和浙江省,居全国第4位,同比增长56.2%,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9.2个百分点,增速居全国第3位。两年来,全省纺织工业累计完成投资达203.6亿元。
  2.投资结构。2005-2006年,全省纺织、服装、化纤产业投资占全行业的比重分别为82.3%、14.2%和3.5%。服装工业年均投资增速为117.2%,高出纺织业56.5个百分点。
  3.项目建设。2005-2006年,全省开工建设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纺织项目290个。“十一五”规划重点建设的307个项目中,神马集团年产2万吨锦纶66高强工业丝、新纺集团1500万米高档服装面料等46个项目建成投产,飘安公司1亿米功能性医用纱布、豫中公司100台喷气织机等116个项目按期开工,分别占2005-2006年规划应投产和开工项目的58.9%和45.3%。规划建设项目完成投资72.2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16.4%,占2年纺织行业全部投资的35.5%。
  (四)骨干企业发展情况
  截至2006年年底,全省规模以上纺织企业达937家,比2004年增加264家。昌泰公司纺纱能力达到50万锭,新纺集团、南纺集团、银龙公司突破30万锭,这4家企业纺纱能力占全省的13.1%。2006年,全省纺织工业销售收入超亿元的企业77家,“双5亿”企业8家,分别比2004年增加了20家和2家。神马集团、新纺集团、白鹭集团、郑纺机公司、南纺集团和白马公司等6家企业销售收入超10亿元,占全省规模以上纺织工业的比重达到20.9%,其中神马集团销售收入达到70亿元,比2004年增长134.1%。
  (五)产业集群发展情况
  2006年,新野、鹿邑、许昌、长垣和新密等县(市)规划的纺织产业集群销售收入超过20亿元。棉花主产地南阳市棉纺能力超过100万锭,周口、开封市达80万锭左右。扶沟、鹿邑、新密等县(市)在产业集聚核心区建设特色工业园吸引企业入驻,产业集聚度进一步提高。郑州市新密曲梁服装产业园初具规模,安阳市华豫纺织工业园已吸纳规模以上内衣加工企业120余家,纺织服装业向规划区聚集的趋势进一步显现。
  总体看,全省纺织工业按照“十一五”规划顺利推进,各项经济指标快速增长,经济效益创历史最好水平,实现了速度和效益的同步增长。截至2006年年底,全省规模以上纺织工业实现销售收入已完成规划目标的57.7%,在全国的位次已达到规划目标。按照目前发展速度,到“十一五”时期末,纺织工业主要指标均能达到或超过规划目标。
  二、我省纺织工业在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两年来,我省纺织工业实现较快发展主要得益于投资大幅增长,纺纱规模快速扩张。与规划要求相比,纺织工业在发展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
  (一)高档纱比重小,棉纺织业整体竞争力较弱
  从新建项目看,一般性棉纺项目数量多,精梳纱、高支纱项目少,织布项目不足,一些地方还存在简单承接落后生产能力的现象。目前,全省棉纺织行业平均利润率只有3%左右,主要原因是产品档次低、加工链条短,行业整体竞争力较弱。60支以上精梳纱、无结头纱效益比普通棉纱高出60%左右,无梭布是普通坯布的2倍左右,但我省这3类产品比重分别仅为10.2%、38%、18.1%,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4.8个、17个和34.9个百分点。织造业发展滞后于纺纱业,纱产量增幅高出布近10个百分点,纱就地转化率比2004年下降了2个百分点。纺纱原料中非棉纤维开发利用较少,纺纱平均用棉仍高达70%左右,在省内棉花缺口加大的情况下,企业成本逐渐增加。
  (二)终端纺织品缺乏龙头企业和品牌
  截至2006年年底,全省服装行业尚无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企业。服装品牌知名度比较低,近几年培育出的梦舒雅、娅丽达、太可思、渡森等品牌与国内知名品牌之间仍有很大差距。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只有神马集团和飘安公司具有较大规模和知名度,巾被等家用纺织品行业尚没有叫得响的企业。
  (三)化纤行业缺乏新的增长点,印染规划项目没有启动
  涤纶和粘胶纤维的常规品种由于受原料和市场的双重制约,难以实现快速发展。虽然神马集团、白鹭集团开发出一些高性能差别化纤维新产品,安阳华康大豆蛋白纤维研发也获得成功,但都未能实现大规模产业化。印染由于受环境容量和资金的制约,大型建设项目很少,尉氏纺织公司6000万米高档面料染整、昌泰纺织集团年10万吨针织面料印染加工、长葛通达纺织公司年1亿米印染生产线等重点规划的印染项目绝大部分没有开工建设,印染瓶颈依然没有突破。
  (四)国有企业改革慢,对集聚区发展引导不力白鹭集团、新纺集团、南纺集团、白马公司、郑纺机公司等国有企业改制步伐缓慢,企业活力不足,两年年均增速均低于全省纺织工业平均水平,销售收入一直徘徊在10亿元左右。一些具有纺织产业发展优势的地区对集聚区发展规划重视不够,中心城市对退出初加工、发展终端产品认识不到位。由于地方引导不力,辉县棉纺、淇县休闲装、内黄县巾被等一批规划的产业集群发展缓慢,没有形成集聚发展态势。
  三、我省纺织工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
  近两年,随着政策调整与市场变化,我省纺织工业面临的形势也正在发生一些变化。主要包括:
  (一)人民币升值、出口退税下调对我省棉纺行业出口造成不利影响
  从2005年中期开始,人民币连续升值接近7%。自2006年9月15日起,国家又将纺织品出口退税率下调2个百分点。由于我省纺织行业中比重较大的棉纱、坯布等初级产品处于我国纺织品出口产业链的前端,议价能力弱,间接受损程度较高。
  (二)棉花价格持续高位挤压了棉纺织行业的赢利空间
   随着我国纺织工业的快速发展,棉花需求增速高于产量增速,国内每年棉花缺口达400万吨以上,对外依存度上升到40%左右,我省每年也需调进40万吨的纺棉。受国内棉花供应不足和国际棉价不断上升的影响,棉纺企业生产成本增加,利润空间减小。预计国内棉花供应不足、棉价高位运行的态势将会持续。
  (三)产业转移趋势更加明显从2006年纺织行业区域投资情况看,东部地区除浙江、江苏、广东省仍有一定增长外,上海、北京、天津、山东等省(市)均为负增长,而中西部地区的安徽、江西、河南、广西、重庆、四川等地的投资增幅均超过40%。中西部地区凭借劳动力、原材料和土地等比较优势,对新增投资的吸引力大大增强,未来几年纺织产业向中西部转移的趋势将更加明显。
  (四)内需增长为纺织行业发展提供了空间
  2006年纺织行业的内需比重已由2000年的66.8%提高至73.1%,2007年1—2月的比重已经达到75%。国内社会消费特别是农村消费的不断增长,已经成为拉动纺织行业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支撑。人均生产总值超过1500美元之后,衣着类消费增长加速,衣着类消费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约10%。随着收入快速增加,衣着成衣化趋势更加明显。预计未来几年国内衣着类和家用纺织品类消费零售总额增长将超过10%,为服装和织造业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汽车、建筑、卫生、水利等相关产业将带动产业用纺织品以8%左右的速度增长。
  (五)国家产业发展规划为我省纺织工业发展提供了契机
   2006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后发布实施的《纺织工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发改工业〔2006〕1072号)和《化纤工业“十一五”发展指导意见》(发改工业〔2007〕595号)明确提出:中部地区要成为承接东部纺织业转移的重点区域;要大力发展高档精梳纱、无梭布、高性能化学纤维、生物质纤维、生物医用纺织品等。我省在棉纺织、芳纶、蛋白纤维和玉米生物化工等产业方面具有较好的基础,国家导向性政策给我省相关产业的发展带来了良好的机遇。
  四、加快我省纺织工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重点
  结合纺织工业面临的新形势,要全面完成规划目标,推进新型纺织工业基地建设,需要进一步突出重点,加大引导力度,着力在薄弱环节上实现突破。
  (一)把壮大织布规模作为主攻方向,带动全省纺织工业规模快速扩张
  顺应国内市场需求快速增长和产业转移加快的趋势,把壮大织造业规模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重中之重,突出发展棉布、化纤布、产业用纺织品,带动印染、化纤原料产业规模化发展,使之成为全省纺织工业总量快速扩张的主要动力。一是着力提升棉布生产规模。发挥棉纺生产优势,集中支持棉纺聚集地和骨干企业。以纯棉、涤棉和棉与多种纤维混纺交织产品为重点,大力发展织造业,提高我省棉纱就地转化率,使我省棉布生产规模与棉纺大省地位相适应。二是积极发展化纤纺织品。加大引导纯化纤织物发展的力度,支持化纤布和造纸、建筑、化工用产业纺织品扩大规模,形成新的增长点,为规模化发展聚酯、尼龙66等提供市场空间。三是大力推动印染高水平发展。集中运用环境容量,支持织造业集聚的郑州、许昌等地建设规模大、装备水平高的印染项目,突破产业链瓶颈制约,形成服装和装饰面料供应基地。集中土地、环保、财政等政府性资源对织造、印染等重大项目给予支持,推动纺织产业结构转型。
  (二)把加快开发高附加值产品作为产业结构升级的主要途径,提高全省纺织工业核心竞争力
  结合加快企业改革和引进战略投资者,支持骨干棉纺织企业大力发展高支精梳纱、无结纱、高支气流纺纱,加大特种天然纤维和高性能差别化化学纤维使用比例,鼓励采用先进无梭织机开发高档服装和特宽幅装饰面料,提高精梳纱、无结纱和无梭布的比重。支持神马集团、飘安公司发展高性能汽车和医疗产业用纺织品,引导长垣卫生材料、沈丘造纸网提升产品档次。支持白鹭集团和洛阳石化公司开发高湿模量粘胶纤维和超细纤维等,提高化纤差别化率。支持神马集团芳纶和华康公司蛋白纤维加快实现产业化,形成新型纤维规模生产优势。支持金丹公司和大成公司开发聚乳酸和聚酯等生物质新型纤维,抢占市场先机。对新型纤维的开发及产业化,省技术创新专项资金和高技术产业化资金优先给予支持。对生产高档产品,规模达到棉纺30万锭、织机2000台、服装1000万件、印染布1亿米以上的大型纺织企业给予大工业优惠电价。
   (三)坚持培育地方品牌和引进知名品牌并举,以品牌建设为重点提升服装规模和档次
  以中高档男女裤为突破口,支持梦舒雅、娅丽达、渡森等品牌发展,提高设计水平和产品档次,增强市场竞争力,扩大产品覆盖面,创国内名牌。支持郑州、安阳发挥区域服装流通中心的优势,以郑州市二七区、新密市曲梁和安阳市华豫服装工业园等为平台,吸引和承接国内外知名服装品牌在我省建立生产基地。鼓励中小服装企业加快发展,通过贴牌生产提升生产管理水平,通过创建自有品牌提升企业竞争力。省有关部门要对服装企业申报国家、省名牌产品给予重点支持。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地方服装品牌的宣传力度。地方政府要对创建国家、省名牌的服装企业给予奖励,对在我省建设生产点的国内外名牌服装企业给予支持。
   (四)进一步加大对重点纺织工业园区的支持力度,着力增强产业集群综合竞争力
  以建设标准化厂房吸引棉织、服装加工为重点,支持棉花主产地新野县、尉氏县、许昌县、许昌市魏都区、商丘市睢阳区、扶沟县、鹿邑县发展棉纺织产业集群,支持郑州市二七区、新密市、淇县、安阳市高新区发展服装产业集群。对规划定位明确、地方政府措施有力、产业集聚基础较好的特色产业园区,工业用电价格享受向省外售电优惠政策,并继续支持其扩大标准化厂房规模,建设物流、研发、监测、信息等高标准公共服务平台,提升产业集群综合竞争力。
  (五)坚持提升技术装备水平与淘汰落后能力相结合,促进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
  鼓励企业加大技术进步投入,采用自动化程度高、能耗物耗低的先进技术和设备改造现有装备。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污染和污染物治理达不到要求的落后工艺、装备和企业,禁止省外落后装备向我省转移。推进清洁生产,加大对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的治理力度,重点开展车间空调节能节水、染整和浆纱废水治理、化纤厂废水和废气治理等工作,力争2010年吨纤维耗电量和耗水量分别比2005年降低10%和20%。限制建设装备水平不高、规模不经济的小棉纺,纺织园区外禁止新建1万锭以下的棉纺企业。
  (六)强化目标责任制,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和全省纺织规划顺利实施
  各省辖市要按照《河南省“十一五”纺织工业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细化年度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保证规划落实。要紧紧围绕棉纺、织造、印染、化纤和纺织服装产业园区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快前期工作进度,按照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推进项目尽快实施。要帮助和引导企业积极谋划一批技术含量高、带动力强的重大项目,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增加项目储备,为纺织工业持续快速发展提供支撑。对重大项目建设快、规划实施好的企业,地方政府要予以表彰和奖励。省政府将对工作推动有力、规划完成好的省辖市给予通报表彰,对发展较慢的省规划重点纺织产业园区及时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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