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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发行全面部署新棉收购信贷工作

出处:中国棉纺织信息网    2007年10月12日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召开棉花信贷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今年新棉收购信贷工作,要求辖内各行从讲政治、讲政策、讲全局的高度,准确把握信贷政策,切实做好棉花收购信贷资金供应管理工作。
  合理布局收购网点,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客户结构。该行要求各行要根据棉花资源量和贷款企业加工能力,合理布局收购网点,对按期归还贷款、信誉好、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企业优先予以支持。营销和培植一批诚实守信、资产质量和经营状况良好、辐射作用明显的龙头企业,重点支持其入市收购。未经农发行认定贷款资格的企业,开户行不得发放新年度棉花贷款。对通过借款方式归还农发行贷款的企业,要进行重点监控,防止其将风险转移到2007年度。对确实没有符合农发行贷款条件企业的地方,要主动向地方党政主管部门汇报,加强与邻近县(市)的协调,组织符合条件的贷款企业设点收购或委托收购,不留收购资金供应的空白点。
  严格执行贷款上限和收购价格警戒线政策。该行明确,2007年度继续实行棉花收购贷款上限和收购价格警戒线政策。在收购价格警戒线以下,严格按照不超过贷款上限发放贷款;企业超过收购价格警戒线收购棉花时,农发行立即停止发放贷款,完全由企业通过其他渠道自筹资金进行收购。收购期间若棉花购销市场行情发生较大变化,将根据总行的统一部署适时调整贷款上限,随时发布价格预警通知。
  全面推行移库棉第三方监管。贷款企业移库内地销售,移库点必须是由全国棉花交易市场提供并经农发行确认的交割仓库。要鼓励利用全国棉花交易市场的电子撮合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以确保农发行如期收贷收息。各级行要向企业广泛宣传,移库棉第三方监管将作为2007年度棉花贷款条件之一,并在贷款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否则,不得移库销售或不得发放新棉贷款。对在疆内库存的棉花,也要提倡集并到疆内的交易市场交割库,今后将逐步实现对贷款形成的棉花全部实行第三方库存监管。开户行、借款人和实行移库棉监管的第三方要签订合法有效协议,棉花库存存入后要制作标准仓单,明确仓单管理方式,明确约定对仓单及对应库存棉花的优先处置权,若贷款发生潜在风险,开户行有权委托第三方代为销售并收回贷款。
  稳步推进棉花预购、良种繁育经营和棉花企业技术设备改造贷款业务。要在防范信贷风险的前提下,积极加强棉花预购贷款、良种繁育贷款和良种经营贷款等贷款品种的营销与管理,通过支持企业产业链条延伸,以改良品种、与棉农签订种植收购合同、为棉农提供资金及服务等方式,建立稳定优良的棉花货源,扶持棉花生产,改善棉花质量,提升市场竞争力。
  规范使用棉花收购、调销贷款。棉花收购贷款只能用于直接收购籽棉?只有具备籽棉加工资格的棉花流通企业、棉纺企业和产业化龙头企业,才能获得棉花收购贷款,对于自身不具备籽棉加工资格,采取租赁、委托收购等方式进行收购的企业不得发放棉花收购贷款。由于兵团棉花企业的特殊性,可允许其收购所属植棉团场的皮棉。棉花调销贷款仍由农发行审批,适时适量发放。棉花调销贷款只能用于购入皮棉,不得任意改变其用途、范围和管理要求,严禁调销贷款进入收购环节。若发现企业随意改变棉花收购、调销贷款用途,将停止发放贷款,并取消下年度贷款资格,同时要追究开户行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加强宣传协调,营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一是加强与各级党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沟通协调,尤其是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信息沟通,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宣传农发行的信贷政策。二是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以适当形式向政府和社会各界公布获得农发行贷款资格的企业名单,赢得收购信贷工作的主动权。三是建立快捷的上下信息沟通和紧急情况反馈处置机制,对棉花购销和贷款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发现,准确分析,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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