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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确定2009年棉花等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出处:山东省政府    2009年04月07日

    日前山东省农业、财政、金融、保险等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了2009年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据悉,本年度国家试点险种的规定保费标准、保险金额为,小麦:保费5 元/亩,保额200元/亩;保费8元/亩,保额500 元/亩。玉米:保费6 元/亩,保额300元/亩;保费8元/亩,保额400元/亩。棉花:保费18元/亩,保额600元/亩。其他试点标准不变。

    山东省农业厅生产指导处有关人士介绍,本年度试点范围仍为去年省政府确定的60个试点县(市、区)(含青岛)。国家试点险种小麦、玉米和棉花,承保面积要在农民自愿交足保费的前提下,尽量做到应保尽保。省内试点的塑料大棚蔬菜、苹果、西瓜、蜜桃、奶牛、肉牛、能繁母猪等险种继续按原计划做好承保工作。对小麦、玉米、棉花保险的保费,政府财政按照80%的比例给予补贴,其余20%由农户自担。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开展高附加值经济作物等其它险种的试点工作,保费补贴由各地自行承担。

    按规定,小麦在保险期间内,由于火灾、雹灾、风灾、冻灾、涝灾造成的损失,损失率在10%(含)以上;旱灾造成的损失率在40%(含)以上,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责任条款进行赔偿。玉米在保险期间内,因雹灾、风灾、涝灾造成的损失,损失率在20%(含)以上时,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负责赔偿。棉花在保险期间内,由于雹灾、涝灾造成的损失,损失率在20%(含)以上时,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本次试点截至今年年底。4月15日前为小麦保险集中投保期,6月底前为玉米和棉花集中投保期。各试点县(市、区)以村为单位统一投保。在群众自主自愿的前提下,投保农户与承保公司签订保险合同,缴纳应承担的保费。保险合同须按品种签署,保费须按品种缴纳。承保公司要以村为单位,在村委“政务公开栏”公示参保农户详细名单、参保作物及面积、保费缴纳及保险金额等情况,以便于日后的理赔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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