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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方就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举行答辩 中国派人抗辩

出处:中国财经报    2004年06月03日

  6月3日,在美国商务部组织的听证会上,中美双方代表将对“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问题进行第一次公开答辩。   
  目前,美国商务部对市场经济有6个法定要求或具体标准:一是货币的可兑换程度;二是劳资双方进行工资谈判的自由程度;三是设立合资企业或外资企业的自由程度;四是政府对生产方式的所有和控制程度;五是对资源分配、企业的产出和价格决策的控制程度,要求该产业的产品数量和价格决策没有政府介入,所有重要的产品投入都是以市场价格支付的;六是商业部认为合适的其他判断因素。   
  据美国商务部5月7日发出的听证会公告,在6月3日的答辩会上美方希望了解的内容还包括:中国经济体制中与市场经济不一致的地方,政府政策及其施行可能对市场以及中美贸易产生的冲击,中国的银行、国营企业经营情况,省级以及地方政府在税收优惠、鼓励出口等方面的政策以及实施情况等。   
  据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的有关官员称,中国已经做好了准备。5月11日下午,商务部就委托市场经济专家组完成了针对美国公众的答辩情况说明,5月13日,完成了针对美国6条标准的答辩书,5月19日,完成了所有答辩材料,并于5月19日传真给美国。同时,中方还组织了“精干”的4人代表团去美国抗辩。   
  5月11日美国财政部副部长泰勒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美国政府对中国市场经济地位这个问题非常重视,美国政府对不同国家间劳动力成本的差异有了认同。   
  中国与发达国家在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上的争论由来已久。尽管中国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建设中取得了有目共睹的巨大成就,但是欧盟、美国等世界经济巨头一直未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时,主要贸易伙伴坚持加入了几项对中国贸易不利的条款,即有效期为12年的“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条款,持续15年的“确定补贴和倾销时的价格可比性条款”(“非市场经济条款”)和到2008年底终止的“纺织品特别限制措施”。   
  专家指出,“非市场经济地位”成了中国企业应付反倾销指控中的“拦路虎”。如果通过此次公开答辨,中国能获得“市场经济地位”的认可,不仅可以从中国商品的成本计算的技术层面上增强中国企业的自卫能力,而且对欧盟与日本等国家也有非常重要的示范作用,中国的国际形象将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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