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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品贸易一体化与中国的纺织品出口

出处:商务部    2005年05月27日

  一、纺织品贸易一体化的背景   
  纺织品贸易在世界货物贸易中占有重要地位。长期以来,美欧等发达国家对竞争力逐渐衰退的本国纺织业实行贸易保护主义政策。从 1961 年开始,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范围内先后形成了《短期棉纺织品协议》、《长期棉纺织品协议》以及《多种纤维协议》(1974 年),长期针对特定国家实行进口配额限制。1995 年世界贸易组织成立后,《纺织品与服装协议》取代了《多种纤维协议》,为最终取消配额限制做出了过渡性安排,即在 1995 年 1 月 1 日至 2004 年 12 月 31 日的 10 年有效期内,逐步取消纺织品贸易限制,将长期受配额扭曲的纺织品贸易纳入世贸组织规则的框架之内。   
  2005 年 1 月 1 日,全球纺织品贸易的配额体制宣告结束,实现了纺织品贸易一体化。这是所有世贸组织成员经过长期艰苦谈判所达成的共识,符合各方的根本长远利益,对于在全球范围内有效配置资源,推动纺织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以及建立公平竞争的自由贸易环境具有积极意义。然而,由于在长达 10 年的过渡期内,美欧等主要进口方采取不合理安排和过度保护,将 70% 的敏感紧俏产品配额留到一体化的最后时刻取消,扭曲了全球纺织品的供求关系,对一体化后的纺织品贸易产生了不利影响。   
  二、近几年中国纺织品出口的基本情况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纺织品生产和出口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前,中国纺织品出口的波动较大,1998 至 2001 年,出口年度增长率分别为 -6%、1%、21%和 2%。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中国纺织品出口持续较快增长,2002 至 2004 年出口增长率分别为 16%、28% 和 21%。中国纺织品出口在国际市场的份额也稳步提高,2003 年中国纺织品出口占世界市场的 24.5%,比 2001 年提高了 5.3 个百分点,比 1995 年提高了 8.5 个百分点。目前,纺织品仍是中国的重要出口商品,但近年来占出口总额的比重逐步降低。“八五”时期,中国纺织品年均出口 285 亿美元,占全国出口总额的 28%;“九五”时期,中国纺织品年均出口 442 亿美元,占全国出口总额的 23%。2003 年纺织品出口在出口总额中的比重进一步降至 18%,比 1995 年下降了 7.6 个百分点。   
  2004 年中国纺织品出口规模达到 951 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 16%。从产品构成来看,以服装类产品为主。纺织纱线、织物及制品出口 335 亿美元,占纺织品出口总额的 35%;服装出口 616 亿美元,占纺织品出口总额的 65%。其中,针织服装出口 234 亿美元,占服装出口的 38%;梭织服装出口 267 亿美元,占服装出口的 43%。从出口市场来看,前五大市场依次为中国香港、日本、欧盟、美国和俄罗斯,对这五大市场共出口纺织品 611 亿美元,占中国纺织品出口总额的 64%。从国内地区分布来看,以东部沿海地区为主。前六大出口省市分别是浙江 197 亿美元、广东 178 亿美元,江苏 149 亿美元,上海 116 亿美元,山东 89 亿美元,福建 44 亿美元,上述六省市合计占全国纺织品出口总额的 81%。从贸易方式来看,以一般贸易为主。一般贸易项下出口纺织品 639 亿美元,占纺织品出口总额的 67%;加工贸易出口纺织品 280 亿美元,占纺织品出口总额的 29%。   
  三、纺织品贸易一体化后中国纺织品出口情况及面临的国际环境   
  2005 年一季度,中国纺织品出口 224 亿美元,增长 19.1%,增速比去年同期回落了 5.6个百分点。其中,纺织纱线、织物及制品出口 84 亿美元,增长 24.8%,增速回落 1.1 个百分点;服装出口 140 亿美元,增长 15.9%,增速回落 8 个百分点。从纺织品出口市场来看,对美国出口 35亿美元,增长 70.5%;对欧盟出口 39 亿美元,增长 48.3%。   
  纺织品贸易一体化后,中国纺织品出口在总体平稳的情况下,对美欧市场出口增加较快,主要是由于在 1995 年 1 月 1 日至 2004 年 12 月 31 日长达 10 年的过渡期内,美欧等主要进口方采取不合理安排和过度保护,将 70% 的敏感紧俏产品配额留到一体化的最后时刻取消,扭曲了全球纺织品的供求关系。但美欧等国却不顾这些事实,以今年一季度纺织品进口的初步数据为依据,试图对中国采取新的限制措施。   
  2005 年 4 月 4 日,美国纺织品协议执行委员会宣布,对从中国进口的棉制裤子、棉制针织衬衫、棉制及化纤内衣等二种纺织品自主启动保障措施程序。4 月 6 日,欧盟委员会公布了《对华纺织品特别限制措施行动指南》,对中国纺织品制定了不同程度的年增长率,实质上与配额体制无异。   
  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开始对中国纺织品出口设限,土耳其在 2004 年底已对来自中国的 42 个类别的纺织品实施保障措施。65 个国家的 115 个行业组织签署了《伊斯坦布尔宣言》,要求世贸组织关注一体化后中国的纺织品出口问题。总的来看,2005 年中国纺织品贸易环境的不可预见性和不稳定性将呈上升态势。   
  四、中国应对一体化的对策措施   
  纺织品贸易一体化是在包括中国在内的众多发展中国家做出重大让步的前提下实现的,而且纺织业关系到中国 1800 万人的直接就业。因此,中国坚决反对任何世贸组织成员通过其他手段变相延长配额体制的做法。但是,中国不鼓励企业通过简单的出口数量增长来开拓国际市场,而是希望通过技术进步逐步提高产品档次和附加值,以实现纺织品贸易的平稳过渡。为此,中国政府已经采取了多项措施。   
  一是降低纺织品的出口退税率,对部分纺织品加征出口关税。   
  二是下调进口关税税率,提前实现加入世贸组织承诺。中国在加入世贸组织谈判中承诺,2005 年将纺织品关税税率降至 12%,但实际税率已降至 11.4%。   
  三是公布了对 25 个非洲最不发达国家部分输华商品实施免关税政策的国别名单及特惠税率,其中给予免税待遇的商品涉及近 200 个税则。   
  四是积极调控纺织业投资,将 28 种纺织业项目列入禁止投资目录。   
  五是进一步推广 IS0 9000 质量体系、ISO 14000 环保标准等行业标准,提高中国产品的质量和环保水平。   
  六是加大包括纺织品在内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七是鼓励企业对外投资,引导中国企业扩大对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的投资。   
  八是加强纺织品贸易领域多双边政府、行业组织和企业间的对话,加强沟通和理解,实现共同发展。   
  九是从 2005 年 3 月 1 日起对部分纺织品实施出口自动许可管理,引导企业合理安排出口。   
  十是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企业有序出口。   
  作者:商务部 研究院 规财司   
  选自《中国对外贸易形势报告(2005年春季)》部分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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