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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纺织品磋商不宜期望过高

出处:国际商报    2005年07月08日

  沉寂数日之后,一条消息再次将人们的注意力集中到了中美纺织品争端上面:中美纺织品第二轮磋商将于7月8日在京启动。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欧盟委员会关于中国部分输欧纺织品备忘录》这份双赢的协议,许多人希望我们的谈判团队也能与美国达成一份比较合理的协议。这个希望无可非议,相信我们的谈判团队也会尽力争取最优结果,但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中美纺织品谈判的难度绝非中欧谈判可比,以下几项因素妨碍着美国决策者向欧盟借鉴:   
  首先,美国和欧盟对中国定位不同。欧盟把中国视为战略合作伙伴,这应当是中欧谈判达成合理协议的决定性因素,薄熙来部长在中欧谈判结束后说中欧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不是空话,当为有感而发。相反,美国某些势力将中国视为最大潜在对手,任何一个可以掣肘中国的机会他们都不会轻易放过。看看联想并购IBM个人电脑案吧!看看正在进行的中海油竞购联合石油案吧!本人对这两起并购持保留意见,也承认作为主权国家政府,美国政府有权力、也完全应该对来自另外一个大国的投资进行国家安全审查,不审查就属于渎职;正如我国政府有责任对外资进行国家安全审查、对外资过度优惠属于严重渎职一样;但某些美国议员提出的审查理由未免太站不住脚了。   
  其次,美国明确奉行国内法高于国际法的原则。实事求是地说,欧盟属于贸易壁垒较高的地区,素有“欧洲堡垒”之称,2004年下半年发起17起反倾销调查,高居世界各经济体榜首;欧共体最早针对中国商品发起反倾销调查,截至2003年末,欧盟已经针对中国商品发起了98起反倾销诉讼,是世界各国/地区中对华反倾销诉讼最多的;至于欧盟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等等,在全世界也是“素负盛名”。但欧盟毕竟比较认同国际公认的规则,而不是过分追求单方面强加于人,这是中欧能够就纺织品贸易争端达成协议的重要原因。相反,美国贸易自由化程度总体而言高于欧盟,但美国明确奉行国内法高于国际法的原则,博尔顿这种公然否认国际法和联合国的人居然在美国国内颇为走红,居然被总统推荐出任驻联合国大使,这在其他国家完全不可想象,也足以说明喜欢向别国奉送“无赖国家”“桂冠”的美国自己在国际社会究竟是个什么角色了。   
  第三,美国在贸易争端中一贯单方面强加于人,此次纺织品特保争端也不例外,加大了中止限制措施的难度。欧盟仅仅是对我们的部分纺织品发起特保调查,并且按照程序与我们进行磋商,尚未实施限制措施;美国则是在法定调查结果尚未出炉、更不用说向中国提请磋商的情况下就单方面对中国纺织品实施特别保障措施。显然,中止调查比中止已经开始的限制措施要容易得多。   
  第四,有关决策者、执行者个人利害关系妨碍中美达成合理协议。曼德尔森在欧盟贸易委员职位上已经坐了一段时间,中止对华纺织品特保调查对他的领导权威负面影响不大。相反,古铁雷斯宣布对中国纺织品发起特保调查时上任不足两个月,作为商务部长,他第一炮就是拿中国纺织品开刀。他必然担心,如果中止对中国纺织品的限制措施,可能会导致自己沦为跛脚鸭。一旦个人利益掺入公共决策,那结果恐怕就不太好说了。   
  综上所述,对待中美纺织品谈判,我们最好以平常心待之,不必形成“中国一定要赢得与中欧《备忘录》同样的条件”的舆论氛围,这样只会增强美方的谈判地位,对我方并无裨益。(梅新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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