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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棉花协会:由棉花加工业设备更新改造所想到的

出处:中国棉花协会    2005年08月11日

  经报请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财政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五部委于2003年12月下发了《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提出“《方案》是我国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立棉花市场体系,发展棉花现代物流的关键。推进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对提高棉花流通效率,降低棉花流通成本,提高棉花质量,增强我国纺织品国际竞争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工作在国家有关部门成立的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工作协调指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新体制要求,在研制完善相关设备,制定仪器化检验的棉花标准,积极组织培训技术人员的基础上,全国选择了14家棉花加工企业进行了为期一年的试点运行。2005年7月初在北京召开的总结试点经验工作会议上得出的结论是:通过一年的试点实践证明,我国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的思路是正确的,方案是可行的,改革试点取得了圆满成功。
  根据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的目标,从2005年起“力争用五年左右的时间,采用科学、统一、与国际接轨的棉花检验技术标准体系,在棉花加工环节实行仪器化,普通性的权威检验,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科学权威的棉花质量检验体制。”为推动我国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工作,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又在2005年2月下发了《全国棉花加工业生产设备更新改造规划意见》,以指导全国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工作。在各地大量前期充分工作的基础上,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2005年全国将有400多家棉花加工企业参加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进行设备更新改造,检验体制改革工作开局势头很好。
  为落实天津市6家参加检验体制改革的棉花加工企业名单,天津市棉花协会配合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7月份对天津市申请参加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拟进行设备更新改造的企业进行了逐个考察。通过考察,总的感觉是:棉花检验体制改革工作任重道远,改革工作成功与否,对企业进行设备更新改造的标准掌握是十分关键的问题。从天津目前的情况看,一方面我国棉花流通体制改革以来,以极快的速度打破了供销社系统一统天下的格局,以市场经济为特征的竞争局面已经形成,但这项工作前期一直未引起广大纺织集团的广泛关注,所以拥有经济实力的大型纺织企业,实际上涉及棉花收购加工的还不多。再加上原棉花收购加工资格认证门槛过低,多数是农民购置轧花设备开办轧花厂,他们形成了目前天津市棉花收购、加工在数量上的主流力量,由于多数加工企业不仅设备工艺落后,而且缺乏技术人才和检验设施,致使棉花质量得不到有效控制,异性纤维长期得不到根治,造成原棉质量严重下降,与纺织企业的发展极不适应。
  面对这种情况,一方面为了提高原棉质量,减少棉花中异性纤维含量,降低企业原棉成本,近1-2年一些大型纺织服装企业开始关注棉花收购加工。这些企业拥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有足够的技术力量,出于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迫切希望,借助我国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的契机,出资建设技术设备先进的符合现代化、规模化、集约化和信息化的要求的棉花加工企业。这些企业敢于投入,生产的棉花大部分自用,通过自己收购加工,可明显提高原棉质量,降低原棉成本,控制住棉花中异性纤维含量。纺织服装企业参与到棉花收购加工中来,不但延长了棉花产业链,提高了纺织产品的质量水平,也极大的增强了企业的抗风险能力。纺织服装企业加大对棉花加工企业的投入,也有利于对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工作起到一定的示范作用。
  另一方面,目前规模偏小的企业中多数企业如进行设备更新改造,条件尚不成熟,一是受场地条件制约,新征土地困难很大。二受企业贷款的困扰,这部分企业不具备享受银行贷款的条件,主要靠股东们的合作。通过几年的观察,股东们的合作基础普遍不稳固,分分合合的现象每年都在进行,每年的棉花收购款东筹西借,收购资金明显不足,经不起大规模资金的投入和占压资金时间过长的压力,这就决定了这部分企业如果进行设备更新改造也不可能彻底,多数企业把精力主要只集中到更换大型打包机。靠兼并、重组组建大型棉花加工企业,目前也受法律意识、诚信意识、质量意识、合作意识的制约,也不是马上很容易做到的事情,起码当前很难做到。
  从试点企业经验看,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通过籽棉烘干,经过排除杂质虽可明显改善皮棉中的棉结和索丝,对提高棉花加工质量作用明显,但从棉花加工的整个工艺看,籽棉清理机、锯齿轧花机和皮棉清理机等棉花加工设备对棉花轧花质量仍起着主要的作用。单纯的打包机并不能改善皮棉加工质量,而相当数量的棉花加工企业建厂时,出于为减少投入,所购置的籽棉清理机、锯齿轧花机和皮棉清理机等,有不少来自于近几年迅猛发展起来的小棉机厂生产,设备本身性能就不过关,这样的企业即使更换了符合检验体制要求的大型打包机及辅助设备,也难以有效改善棉花加工质量。而在我国的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方案和设备更新改造规划意见中,都突出强调了更新改造400吨大型液压打包机及其附属设备,而对棉花加工质量至关重要的其他棉花加工设备如:籽棉清理机、锯齿轧花机、皮棉清理机等关键设备及场地面积、厂房条件等并未作统一要求。这都容易给棉花加工企业造成错觉,认为所谓设备更新改造实际上就是更换400吨大型打包机及必要的附属设备,同时也为设备更新改造的标准掌握上带来了很大空间,使设备更新改造工作具有了很大的弹性。改造的上下标准掌握将导致棉花检验体制改革向两个截然不同的方向发展,从严掌握,经过设备更新改造的棉花加工企业将是一个具有现代化、规模化、集约化和信息化的现代化棉花加工企业;放松标准,只更新改造的大型打包机(有可能是最便宜的打包机)将就配套了相应附属设备,条件好的填平补齐了轧花能力。条件差的连轧花机目前也不想再投入了。他们的理由是“没有那么大的收购能力”,造成经更新改造后的打包机设备能力的闲置,这样就有可能使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工作走过场,达不到预期目的,投入不少,对提高原棉质量效果都不大,也必将加大后期对棉花质量等一系列管理难度,而通过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保护棉花资源,对提高棉花加工质量,进而与国际棉花接轨的设想都将变成一句空话。这样的企业进行设备更新改造后很难达到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的初衷,也很难同时达到我国棉花加工业的现代化、规模化、集约化和信息化的要求。
  为此,建议:
  1、抓紧制订并严格更新改造后棉花加工企业的资格认定条件,最好由国家发改委统一下达进行设备更新改造的最低验收标准,如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厂房条件、资金规模、各生产主机设备的台时产量等质量要求,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规划登记和资格认定。
  2、应鼓励其具备资金实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和纺织企业参与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建设示范工厂,带动周边地区企业参加设备更新改造。
  3、继续鼓励规模偏小的棉花加工企业兼并、重组,按现代企业机制要求,按计划逐步进行设备更新改造。
  4、各地不能为完成上报更新改造企业数量论数量,降低标准进行设备更新改造,从严控制,时间必须服从质量,宁可少上或不上也不能降低标准。(天津市棉花协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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